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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服务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设定依据
《怀化市流动人口居住证使用管理办法》
《怀化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暂行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而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年龄在6周岁至15周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向所在居住地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向所在居住地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办理流程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材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联系电话、用人单位详细地址、用人单位最近半年的工资发放清单或者个体经营者提供的工商执照副本及经营场地证明、合法的《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2、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携带户口簿或家庭住址材料、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要求: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暂住证。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办理地点:相关学校和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春秋季开学一个月前后
联系电话:0745-3324133

随迁子女入学申报表.doc


溆浦县2016年随迁子女入学新生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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